10.3969/j.issn.1672-626x.2016.01.019
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理论重构
现行立案登记制度对起诉条件与诉讼要件并未区分,而理想型立案登记制度不仅应体现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更应当从法院主管范围或者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进行限制,这种张力的存在才能塑造理想型的立案登记制.民事主管制度范围理论和当事人的诉权理论是现行立案登记制度的主要考量因素,应当从诉权内部及其与外部性权力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构.
民事主管、诉权、起诉条件、诉讼要件、立案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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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2016-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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