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975.2023.07.018
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的合理使用研究
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通过海量数据收集、分析和建模,不依赖人类事前编程即可自主习得创造能力,已在艺术科学等领域广泛应用,但其数据输入阶段的复制行为可能引发著作权侵权风险.为了维持利益平衡,促进技术发展,有必要将人工智能深度学习行为判定为合理使用.影响判定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使用性质和目的、对原作品潜在市场利益的影响.完善我国的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合理使用判定规则,或是可以通过《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明确新的合理使用情形;或是可以细化合理使用一般条款,在三步检验法的基础上,设置以四要素标准为内容的司法解释,重点考量转换性使用和市场影响因素.
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合理使用、转换性使用、四要素标准、三步检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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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G250.76;TP391
2023-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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