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0975.2020.01.023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

引用
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比较常见也是对行政相对人影响较大的行政行为.为了规范行政主体的该类行为,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必须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在合法性审核实践中,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范围并不一致,甚至较为较混乱.根据法律关系要素理论在学理上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据此理论,通过对目前已经公布的13个省级政府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审核范围的内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实践中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存在着概念不清、考虑的法律要素差异较大,以及表达逻辑混乱笼统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可以按照法律关系要素理论来界定概念、确定应当考虑的要素,理顺表达逻辑顺序,进而编制审核范围清单来确定审核的范围.

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要素

17

2020-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3-8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671-0975

42-1855/C

17

2020,17(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