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乐感文化"对法治建设之影响 ——以具体诉讼制度为例
"一个世界""实用理性""感情本体"是"乐感文化"内在核心.在以传统儒家学说为核心的"乐感文化"之意识背景下,难以形成现代意义之法治.忽视哲学宗教,重视现实世界,思维方式偏重实用理性之特点,使国人忽略了人间秩序的有限性,这是当下法治中国建设之路最大的羁绊.在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利用诉讼制度中某些具有"操作空间"的条款以达到其他目的之现象应引起重点关注.
乐感文化、法治、影响、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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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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