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975.2019.07.023
行政法规直接依宪制定论之反思
依宪制定论者认为国务院有权直接依据宪法制定行政法规,但重新审视宪法法律相关规定便可发现此论之缺陷.以整体解释角度出发,宪法第八十九条的"根据"一词应解释为行政法规的制定须有上位法之依据,方可区别于第一百条授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时的"相抵触"一词,即国务院只享有依据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基于宪法对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权条款的规定,对立法法第六十五条应当进行合宪性解释,即只有法律依据之时国务院方可对职权管理事项进行细化,国务院并不享有职权立法权,不能直接依据宪法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依宪制定论、依法制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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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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