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院合并审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裁定适用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0975.2019.02.021

论法院合并审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裁定适用

引用
劳动争议案件采用仲裁前置的程序,在仲裁后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仲裁裁决可像同一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互为原被告.但现实中双方提起的诉讼往往存在时差问题,并案审理时应当采取何种诉讼文书并没有明确规定,导致不同法院有不同的做法,对此进行讨论与界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一裁两审、合并审理

16

2019-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0-8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671-0975

42-1855/C

16

2019,16(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