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975.2016.01.031
"营改增"对电信业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1994年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形成了增值税主要对货物征收、营业税主要对服务不动产征收以及消费税对部分货物进行调节的新的流转税制度,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一制度带来的重复征税问题逐渐突出,税收风险日益增加,制约了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 "营改增"有助于财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电信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对其实行"营改增"政策显得尤为重要.
电信业、营业税、增值税
13
F83;F84
《中小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研究——以安徽省为例》校级项目的阶段性论文,项目2015FSSK06
2016-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