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975.2014.07.017
GPA框架下国有企业分类及依据选择
本文针对我国加入GPA谈判的焦点问题,首先分析了GPA关于国有企业分类的相关原则和其他国家的做法,其次比较了主要成员方和我国的国有企业分类及依据,最后提出了GPA框架下我国应有的国有企业分类及依据选择,以及我国加入GPA谈判中我国国有企业出价次序的建议。
GPA、国有企业、采购实体
U11;G2
2014-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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