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命不同价的法律思考
现行人身损害赔偿中关于城乡差别的死亡赔偿标准引发了社会对"同命不同价"问题的质疑.其根源在于,对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即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解不同.不能否认,死亡赔偿金赔偿的是生命遭受损害之后.所引发的财产和精神损失.一方面是财产损失,包含医药费、丧葬费等费用支出;另一方面包括了死者生前的收入和抚养家庭成员的开支.此外,一个人死亡之后,近亲属感到悲痛,所以还有损失,死亡赔偿金赔偿的不是生命本身,赔偿的是生命遭受侵害之后引发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失.
死亡、赔偿请求权、死亡赔偿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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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5
2011-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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