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81/j.cnki.cn13-1396/g4.000001
环境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证明的质疑与反思
环境侵权诉讼中,出于对弱者保护的立法目的,确立特殊规则以重新分配证明责任是立法的应然选择.因果关系推定方法是证明责任倒置规则适用的前提,二者分属不同领域,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由污染者对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引发一些争议,应结合司法实践采取客观目的解释方法,将其解读为相对的证明责任倒置规则,即在原告对因果关系可能性证明的前提下推定因果关系存在,再由被告承担因果关系不存在的证明责任将更具合理性.而在法律解释难以发挥作用之时,则需进一步完善法律,填补法律漏洞.
环境侵权诉讼、证明责任倒置、因果关系推定、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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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D922.68(中国法律)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HB17FX002
2017-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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