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646.2020.06.008
“两委”合署办公体制下纪法关系研究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国家新设监察委员会,其与当地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工作方案.纪委监委精诚合作,共同行使纪律检查及国家监察职能,构建起全方位权威、严密且高效的反腐体系.在“两委”合署办公体制下,由于执法与执纪在执法对象、办案流程等方面具有一致性,故党纪与国法要有效衔接;然而,源于党纪与国法在内涵、外延等各方面殊有不同,两者须予区分,执纪与执法绝不能简单取代,合署并不等于合并.要正确处理党纪与国家法律间的关系,既要实现纪法衔接,又要坚持纪法分开.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将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更好实现.
合署办公、纪法衔接、纪法分开
36
D262.6(党的建设)
国家社科基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重大专项:国家治理模式改革与依法治国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研究;西北政法大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项目:基层司法与现代社会治理研究
2020-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