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646.2020.03.011
《论语》天命观之归宿
"天"在《论语》中有三层意义:主宰意义的天、宿命意义的天、自然现象的天;"命"在《论语》中有三层含义:生命意义的命、言辞意义的命、宿命意义的命.基于此,"天命"在《论语》中的应用传达出的倾向有两种:一是敬畏之情;二是上天之命是不可抗拒."知天命"是先儒们对上天意志的把握,是人积极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可达到的效果."知不可为而为之"实则是强调知天命而为之,"为之"是在尊崇天命的基础上积极做自己能做的,并不是"违之".先儒们在积极践行自己的道德标准的时候能心生愉悦,不怨天尤人.乐天知命是《论语》所反映出的天命观的最终归宿,乐天知命包含着遵天命而又不失自由的内涵.
"天"、"命"、"天命"、乐天知命、《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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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2.1(先秦哲学(~前220年))
山西省社科联2018年度重点课题: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探源
202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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