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646.2016.03.002
生命的价值与自杀——从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的角度
自杀现象不是某一个时期的时代现象,无论哪个时代的人们都会面临着关于生命价值的困惑,都会出现主动结束自己生命的现象.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主张人的生命先天地具有绝对价值,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被当作是目的——主观目的以及客观目的,而不能是手段或工具.因而,康德认为,保全承载着自己人性的生命就是个人对自身的完全责任,应该被无条件地遵循,而不管个人的爱好或欲望是什么.所以,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反对出于任何动机的以任何形式进行的自杀.
生命的价值、自杀、康德、人性、《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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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6-07-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