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646.2015.03.007
中国流域水管理立法思考
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建立流域水管理法律系统,并设立了相关的职能部门,但由于流域水管理体制和基本原则的不完善,导致流域水管理法律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包括构成性立法缺陷,规定内容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涉水主体协商机制不健全,管理监督职权不清等法律问题.为此,我国有必要改进流域水管理立法.
立法思考、流域水管理、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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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6(中国法律)
201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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