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646.2013.06.011
广告荐证主体制度研究
广告荐证者应当成为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并列的广告活动主体.自然人应当和组织一样成为适格的广告荐证者.广告荐证活动规则由广告荐证市场准入制度和广告荐证市场退出制度组成.按照广告荐证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广告荐证者应当参加广告荐证者协会,使用所荐证商品或者接受所荐证服务,参加广告荐证保险,才能从事广告荐证活动.广告荐证市场退出制度由广告荐证征信制度、广告荐证黑名单制度组成.
荐证广告、广告荐证者、名人代言、广告法
29
D922.16(中国法律)
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山西省广告行业自律机制研究;山西省法学会201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山西广告行业科学发展法律制度研究SXLS2013B24
2016-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