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646.2006.01.002
论公诉案件被害人上诉权的功能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虽确定了公诉案件被害人诉讼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但没有赋予其上诉权.本文认为被害人上诉权具有纠错、防错功能,安抚、说服功能,平衡利益关系功能,保障司法终局性和权威性功能以及维护司法统一适用等功能,被害人上诉权的功能决定了赋予被害人上诉权之必要性.
公诉案件、被害人、上诉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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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法学各部门)
2006-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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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