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405.2020.01.014
大数据反恐中电子数据采集问题研究——以隐私权保障为视角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反恐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即大数据反恐模式.通过对相关海量数据进行整合,进而进行数据的挖掘和分析研判,从而对恐怖活动进行提前预警.但是,大数据在我国的应用还不是很完备,尤其是在重预防和打击等实体效果的反恐工作中,相关程序性的价值就可能被忽视.在数据采集主体资质、跨境采集、透明性、救济程序等方面都存在缺憾.隐私权保护问题在大数据反恐中已然很突出,有必要围绕着相关问题对相关的电子数据采集程序进行优化,并以完善监督和救济措施的方式均衡控辩双方的力量.
网络、恐怖主义、电子数据、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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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程序改革与侦查机制完善”D2015013
2020-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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