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828/j.issn1673-2391.2020.05.001
数据保护原则视阈下大数据侦查的立法规制
大数据侦查是大数据与侦查的结合,大数据是大数据侦查区别于传统侦查的关键变量和本源性因素.因此,从数据逻辑切入对大数据侦查的立法规制是大数据侦查法治化的内在要求和基本路径.数据保护原则是数据保护领域的黄金法则,具有控制大数据侦查权和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积极作用.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框架下,数据保护原则的子原则——目的限制原则、数据质量原则、数据最小化原则、数据保留限制原则以及数据安全原则是大数据侦查立法规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及相关部门立法应根据相关原则蕴含的法律精神完善大数据侦查有关的立法内容.
数据保护原则、大数据侦查、个人信息保护、数据逻辑、侦查法治化、立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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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2020-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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