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828/j.issn1673-2391.2020.01.016
公安绩效引入民事纠纷处理考核的障碍及其破解
公安绩效考核在推进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维护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秩序方面具有建设性意义,但现有考核体系未涉及对民事纠纷处理的考核.在公安绩效考核中引入民事纠纷处理考核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可作为公安机关资源分配与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民事纠纷的减少和良好社会环境的形成,亦有助于民主政治的加强与高效型政府的建立.面对引入的理论和实践障碍,应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对民事纠纷处理情况进行考核”,通过建立“分级管理、目标匹配”的民事纠纷考核内容与标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法律素养、合理运用考核结果等措施予以可行性配适.
公安绩效考核、民事纠纷处理、公安改革、服务型政府、警察权、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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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科基金“构建警察执法化解民事纠纷的机制研究”12BFX064
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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