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828/j.issn1673-2391.2020.01.008
事实诠释方法的立法运用及其规则设置
事实诠释方法的立法运用,为立法提供了客观依据,也避免立法者陷入假想式立法的困境.从立法实践来看,我国立法者将事实区分为制度事实、社会事实和拟制事实,并采用事实诠释方法实现了三种事实的规范性转化.为了增进事实诠释方法的科学运用,我国应当建立事实诠释方法的立法运用规则,将规范可能性作为立法事实诠释的方法论基础,重视规范价值性在立法事实诠释方法运用中的法益保护功能,通过社会实证材料与事实诠释方法的结合式运用,推动立法的科学化.
立法事实、事实诠释方法、假想式立法、立法运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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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1(法的理论(法学))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学科共建项目“我国立法方法论体系的构建及其应用研究”;广州大学新进“优秀青年博士”培养计划项目“立法方法论研究”
2020-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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