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9.02.013
反恐预防性羁押的法律思考——美德两国经验与中国适用路径
反恐预防性羁押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制度在当代“以防为主,先发制敌”的反恐原则下显得尤为重要.9· 11事件后,美国和德国对该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美国“反恐战争”模式使反恐预防性羁押意图突破宪政框架,但受到司法权的挑战,其反恐效果也差强人意.德国“法律策略”模式坚持在法律内部对该制度进行调整,构建了比较成熟的理论体系和规范释义,反恐效果较为显著.中国的反恐预防性羁押适用路径从三个层面展开:宪法确定了紧急状态下其适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法律的正当程序对其形成有效的控权机制;单行法对其适用条件做出实质性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反恐预防性羁押的适用路径即不同于美国也区别于德国,具有其自身优势与特点.
反恐预防性羁押、风险社会、恐怖主义、反恐战争、法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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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湖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反恐预防性羁押研究”成果Q20174201;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警官学院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项目“公安机关反恐刑事强制措施研究”最终成果2018B009;湖北警官学院2019院级科研项目“域外反恐强制侦查措施研究”成果
2019-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28-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