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9.02.004
夫妻债务制度的立法原则与体系构建
构建夫妻共同债务规则的现有观点具有违背婚姻本质之缺陷.建立科学完备的夫妻债务制度,除秉承符合婚姻本质原则、交易安全与婚姻安全衡平保护原则、方便适用原则、重点突出和科学合理原则外,内容设计上应形成“四横三纵两类一轴”的制度体系,即统摄夫妻财产制、家事代理权、夫妻合意、债权人善意四大横向要素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夫妻债务的举证责任、夫妻债务的清偿原则三大纵向要素,兼顾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突出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界限.在夫妻共同债务立法模式上,既不宜采取列举模式和例示模式,亦不能完全照搬概括模式,以采用“修正型概括模式”为宜.夫妻债务法条内容设计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语义明确、避免歧义.
夫妻债务、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家事代理、夫妻合意、善意债权人、举证责任、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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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中国法律)
2019-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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