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8.06.007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下司法鉴定启动权之配置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对于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构建,控辩审三方关系的平衡,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鉴定启动权是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方依法享有的开启司法鉴定活动的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包括申请权、决定权、委托权等.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下,司法鉴定启动权的配置亟需调整,做到科学化、合理化,并完善必要的救济制度,使司法鉴定在诉讼活动中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从而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司法鉴定、救济制度、启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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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法学各部门)
湖北警官学院重点科研项目2016ZD004;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项目2018B017
201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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