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供给侧”改革研究
宅基地“供给侧”改革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其核心应为破除“房地一体”困境,激发宅基地“财产权利”属性,保障和完善宅基地用益物权,探索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基于当前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宅基地“供给侧”改革应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体系,完善政府和农村村委会互动监督机制,健全宅基地申请审批收回程序;完善宅基地“用益物权”属性,兼顾公平与效率,遵循程序公开合理原则,坚持立法的轻重缓急原则;完善“失业保险”保障、结构再风险保障、再生存能力保障、立足于农村实际的农民社会保障.
宅基地、用益物权、供给侧改革、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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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32(中国法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基地重点项目“新疆经济发展中政府宏观调控法治化问题及对策研究”XJEDU915B01;新疆财经大学新疆百丰天圆律师事务所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规划项目“社会保障视角下我国‘过劳死’问题”XJUFECXY2016O2
2018-01-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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