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评析
自由保障与秩序维护都是刑法的机能,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立法宗旨在于维护司法秩序,体现了立法者社会秩序优先的价值取向.该罪的构成要件比较粗疏——犯罪客观要件虚置,情节严重无标准,犯罪主体范围待划定,犯罪主观方面的认识内容不明确.为了落实罪刑法定的要求,也为了防止此罪在司法实践中被滥用,应尽快完善配套法规,界定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的范围与内容,修改罪状,明确该罪的构成要件,同时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情节严重的内涵.
新闻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构成要件明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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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中国法律)
2014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媒体介入刑事案件审判的时度效研究”AHSKY2014D06
2018-01-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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