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司法现代化转型发展
中国司法现代化的复杂曲折历程催生了不同的理论框架.作为反映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过程的我国司法现代化转型,其最高价值目标在于彰显司法“定纷止争、权利救济、制约公权、保障人权、维护公平、守卫正义、促进和谐、增进人民福祉”的功能.当代中国司法现代化转型面临着传统法律文化的制约,外发式、激进式改革思路的误导与司法权威缺失等困境.司法现代化转型既有当下现实的必要性,又有法治理论与实践上的正当性.我国司法现代化转型发展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价值目标转型、职权模式转型、保障机制转型、人事管理机制职业化转型和司法应用技术手段革新.
司法现代化、司法权威、司法职权、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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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中国法律)
2014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司法管理体制改革”14JZD024
2018-01-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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