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7.02.005
论公安机关在境外追逃中的职能与路径
公安机关一般通过双边或多边警务执法合作的渠道,采取引渡、遣返、劝返以及异地追诉等方式进行境外追逃.为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在境外追逃中的作用,应签订更多刑事司法合作条约和警务执法合作协定,尽快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法》,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的培训,建立国别刑事司法问题专家库.
非传统安全研究、境外追逃、警务合作合作条约、合作协定、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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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跨国追逃的法律难题与应对研究”15BFX190;2015年度湖北警官学院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项目“境外追逃的法律困境及对策研究”2015-16
2018-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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