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6.04.004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刑法适用——以立法推定为视角的分析
刑法第292条第2款关于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在司法适用上呈现出极为混乱的状态.究其原因,乃因为对立法精神的解读存在偏差.该规定既非法律拟制,也非注意规定,而是可反驳的立法推定.其意旨在于,在不违背刑法基本原理的前提下,减轻犯罪检控的证明负担,并实现严密刑事法网之效果.这一立法推定应全面适用于主观罪过、因果关系和共同犯罪人的认定.对此,应基于立法精神和刑法基本原理,有针对性地确立推定规则和反证标准.
聚众斗殴、刑法适用、立法推定、法律拟制、注意规定、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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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2016-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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