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5.12.019
污染环境罪罪过形式的规范性思考
关于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存在着故意说、过失说和复合罪过说,分析污染环境罪的"故意"与"过失"形式,同时结合污染环境罪所体现的因果关系直接性与必然性的犯罪特质,污染环境罪的罪过形式应当是故意.主观内容为直接故意的污染环境罪与它罪形成了法律上的竞合关系,处于半独立法律状态;间接故意形态下污染环境罪则完全处于独立的法律地位.
污染环境罪、罪过形式、故意、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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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2016-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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