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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2391.2015.09.024

离婚后儿童监护的美国法演变及其启示

引用
美国离婚后儿童监护的立法原则历经父权优先原则、幼年推定原则、主要照顾者推定原则的演变,最终被确立为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在监护形式上,虽然美国经历了由单独监护向共同监护的转变,但司法实践中法院不会完全排除单独监护,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监护模式,使监护权的分配符合儿童最佳利益.我国有关离婚后儿童监护的规定较为粗陋,缺乏系统规范.可以借鉴美国的立法理念和制度设置,明确规定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单独监护与共同监护并举.

儿童监护、儿童最佳利益、单独监护、共同监护

28

D93(各国法律)

2015-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0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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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1673-2391

42-1743/D

28

2015,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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