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5.09.017
县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法律地位之反思
县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县级政府应急管理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县级政府应急管理的日常事务以及应急处置中的综合协调工作.当前,由于县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清、权威性不足等一系列体制性弊端,致使其在应急实践中表现并不理想.对此,需要进行深刻反思,必须从上到下对县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顶层构架、设置和完善,使其能够在县级政府应急管理中承担和发挥应有的职责和功能.
县级政府、应急管理、县应急办、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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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2015-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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