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5.05.027
志愿者受损害赔偿责任分担研究
志愿者与志愿者组织之间的关系尚无定论,致使在个案处理和法律适用的过程中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的局面,甚至可能出现对法条的不当解读导致志愿者受害赔偿责任难以落实的情况.目前,学界关于双方关系存在三种观点.根据控制理论,基于公益性及社会公平,志愿者与志愿者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应为类雇佣关系,即可适用雇佣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并进行适度调整.依据致害源的不同,应选择合适的法条,合理确认志愿者受损害的赔偿责任分担.为降低运营风险,志愿者组织还应与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志愿者、志愿组织、侵权责任、公平责任、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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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3(中国法律)
2015-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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