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5.04.024
环境犯罪客体研究
关于环境犯罪的客体,国内学界形成了几种学说,但都值得商榷.基于环境犯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特殊性,在研究环境犯罪的客体时,应坚持两分法的观点,一方面承认环境本身具有环境利益,另一方面应该结合现实,认清通过刑法手段保护环境利益时,其承载利益的主体应当是构成人类社会的单元:个人、组织、国家等.
环境犯罪、客体、环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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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201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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