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4.10.021
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若干问题及其应对
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是人民主权原则和协商民主理论,表现为公民平等地参与民主意志的形成过程.公众参与的现实意义在于能够更好地促进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保障公众对地方立法机关的监督,最终提高地方立法内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面对利益多元化、复杂化的局面,地方立法公众参与的实践还存在诸多不足.对我国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反思,并从参与意识、参与程序和反馈机制三个方面寻求改善地方立法公众参与效果的方法,以实现地方立法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增强地方立法的社会效果.
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参与意识、参与程序、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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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1(法学各部门)
2014-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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