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4.09.027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下非会员著作权人的利益保护
从我国《著作权法》的两次修改草案来看,立法机关赞成移植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观点.因此,知识产权理论界应将研究重点放在最大限度保护非会员著作权人利益的配套机制设计上.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的矛盾集中在非会员著作权人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应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从权利配置的角度赋予非会员著作权人拒绝管理权、报酬请求权等权利,从权利限制的角度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科以诸多的程序和义务负担.
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非会员著作权人、拒绝管理权、报酬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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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2014-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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