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4.09.008
论警察权对公民私欲的介入程序
警察权介入公民私欲的过程,是公权与私权相互矛盾又相互融合的过程.警察权的介入程序是人民警察与行政相对人发生关系的一个制度纽带.其中,理念选择,确立着介入程序的基本方向;制度安排,是介入程序的一个实际载体;制度操作,构成了介入程序的实践环节.上述三方面的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成就着警察权在介入公民私欲的程序的规范化道路.
警察权、公民私欲、介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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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2014-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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