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4.05.036
论劳务派遣连带责任的承担
劳务派遣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用工方式的新型用工形式,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存在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划分不合理、用人单位的责任类别不明确、最终责任的承担者不明确、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完善等问题.应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类别、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者以及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方式.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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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5(中国法律)
2014-07-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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