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4.03.025
组织过错与债的相对性——《德国民法典》第278条与第831条之比较
人类社会经历了从“风车磨坊”时代向“机器大工业”时代的演进.经济的变化引起了传统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化,企业组织行为中的组织过错对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都产生了影响.《德国民法典》第278条与第831条中债的相对性的内在运行机理、法律后果等在组织过错的影响下表现出了一定的相异性.
组织过错、债的相对性、合同之债、侵权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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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3(各国法律)
2014-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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