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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2391.2014.02.042

论我国刑事审判程序交叉询问制度的完善

引用
交叉询问是指检察人员、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按照提供证据的一方先进行主询问另一方再进行反询问的顺序,依次对证人进行询问,借此查明案件真实的庭审程序.它是法庭证据调查的重要规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庭调查的主要方式,无疑也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未来发展的方向.1996年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交叉询问制度.司法实践证明,我国交叉询问诉讼机制的实际运行情况很不理想,甚至是失败的,主因是缺乏配套措施.从我国刑事审判开展交叉询问的现状看,交叉询问与法官主审并存,法官处于主导地位;交叉询问后辩方证人证言的采用情况不理想;证据开示缺失;交叉询问过程流于形式.我国刑事审判开展交叉询问存在许多困难:证人出庭率低影响交叉询问调查程序的价值发挥;控辩双方基本询问技巧的匮乏,弱化了交叉询问的开展;配套制度的缺位,影响交叉询问功能的发挥.完善交叉询问制度,应立足于本土资源,建立法官指导下的交叉询问制度;加强交叉询问训练,增强交叉询问道德;健全证据开示制度、刑事陪审制度等配套制度.

交叉询问、刑事审判程序、基本情况

27

D915(法学各部门)

2014-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3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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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74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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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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