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4.02.020
习惯与惯习:在新旧分析实证法学领域的辨析
对于法律的形成,存在着“习惯—习惯法—成文法”的三段式观点.历史法学派学者们的理论论述更是给这种观念提供了依据,在其著作之中一般认为司法判决、制定性法律从历史层面来说多源自大众行为的行为习惯、风俗、民族传统等等.而从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角度中,笔者看到了“惯习”这一词汇,由此产生了诸多疑问.习惯与惯习分别是什么?惯习与习惯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异同?惯习在上述法律发展的三段式结构中处于何种地位?对此,尝试从惯习的源头——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视角进行梳理,以期对我国法制现代化建设起到抛砖引玉之功用.
习惯、惯习、习惯法、新旧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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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4-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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