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4.02.019
“恶法亦法”之辩对我国法律运行的启示
自苏格拉底之后,关于法律道德性的争论开始出现.分析法学派提出“恶法亦法”的观点,也开始将“法是否应该有道德性”的问题引入更深层次的讨论.约翰·奥斯丁所创设的“法律命令说”真正将之系统化、理论化,明确了其内涵与外延.之后的几百年里,诸多法学流派都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论证.结合西方法律发展中“恶法亦法”之辩的争论,从中西方主要的道德和法律理论,对比现代化进程中道德的新特点,讨论法律在运行中受道德的影响,并就我国目前法律运行所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有利于我国的法治建设.
恶法亦法、法治、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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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西北民族大学校级中青年课题"依法治国的精神前提研究"12XB18
2014-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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