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3.11.048
自侦案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施问题研究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造,使其由取保候审的补充性措施转变为逮捕的替代性措施.检察机关在办理自侦案件中适用该措施,应严格把握法定条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力求实现保证侦查活动顺利进行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条件、人权
D915(法学各部门)
2014-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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