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3.10.026
论审查起诉阶段鉴定意见的审查
鉴定意见是新刑诉法规定的一种单独证据种类.鉴定意见专业性、意见性和法律性的特性、在证据链中的关键性决定了必须对其进行审查,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或认定事实的根据.公诉人员应加强对鏊定意见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前者包括鉴定意见规范性审查和鉴定主体资格审查,后者包括送检材料的客观性审查、鉴定原理的可靠性审查和鏊定结论推出过程的审查.在目前的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员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存在着唯“鉴”是从、审查不细致等问题.做好鉴定意见审查工作,需要公诉人员转变理念,拓展与提升专业知识,需要检察技术部门做好协助工作.
鉴定意见、审查起诉阶段、审查
D915(法学各部门)
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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