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3.10.014
“扒窃入刑”的司法困境及出路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对盗窃罪进行了修改,第一次明确将扒窃作为盗窃罪的一种规定在刑法之中,扒窃行为构成盗窃罪不受数额限制.尽管如此,扒窃行为依然高发,而司法部门定罪量刑的扒窃案件却屈指可数,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背离了扒窃入刑的立法目的.从扒窃的概念及社会危害性入手,分析扒窃入刑的意义,检讨实践中面临的困境,从刑罚正义的角度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扒窃、盗窃、刑罚正义
D914(法学各部门)
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专项科研基金项目szf10021
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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