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3.03.002
浅谈现代行政法的价值冲突和选择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法,自身也在不断发展变化.行政法的性质已经从过去所认为的“管理法”、“强制法”逐渐转变为“控权法”、“平衡法”.行政法主导价值的变化,关系着行政法将怎样更好地调整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价值分析,是揭示行政法本质、理解行政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的根本途径.对现代行政法的价值进行分析,揭示行政法价值的变革与创新,进一步论证更适宜社会发展的行政法价值取向,以对现代行政法的发展和完善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现代行政法、价值理论、价值冲突、价值选择
D912.1(法学各部门)
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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