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3.01.010
马克思恩格斯法学理论的内核——历史唯物主义在法领域的展开
马克思恩格斯的法学理论内核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法的起源和发展规律;物质条件对法的最终决定性和法的相对独立性;法的价值理念.此外,基于深刻阐释法的本质及现实中指导革命的需要,马克思恩格斯又重点论述了法与阶级、国家的关系和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法的本质两个问题.
内核、马克思恩格斯法学理论、历史唯物主义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