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2391.2013.01.003
新刑诉法视角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研究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侦查人员就取得证据的合法性问题出庭作证.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在很多国家是个常规性做法,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常罕见.侦查人员“不敢作证、不愿作证、不能作证”的原因很多,不仅有思想认识的原因,也有制度层面的原因,但最主要的是法律的滞后.新刑事诉讼法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明确写入其中,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正式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立法和司法领域的一大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对新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规定进行了简单梳理,并就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意义、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路径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新刑事诉讼法、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D631.2(国家行政管理)
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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