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回自己赌资行为罪与非罪的思考
@@一、案情简介
2009年2月9日晚,犯罪嫌疑人毕某、姚某某联系金某某、汪某某等人,在某土菜馆二楼的房间内以“牛牛”、“二八筒”的方式进行赌博。当晚,毕某、姚某某自称输掉人民币五千元。10日7时许,毕某、姚某某、占某某、金某等人在某广场附近遇到参赌人员汪某某,以汪某某9日晚赌博做假为由将其强行拦下。
赌资、行为、犯罪嫌疑人、赌博、人民币、人员、广场、房间、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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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R74
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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