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精品课程数字化资源的法律性质
国家精品课程数字化资源是国家精品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法律性质应根据《著作权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国家精品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予以认定。国家精品课程数字化资源属于职务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汇编作品等。
国家精品课程、数字化资源、著作权、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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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学重点课题“以教育技术促进学校教育创新研究”ACA07004子课题“国家精品课程数字化资源知识产权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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