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问题探析
新刑法对交通肇事罪进行了比较重大的修改,但对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加重情节的规定较为简单,而现实中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非常复杂,从而导致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较大分歧.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界定以及相关情节的认定问题作了解释,但是该解释仍然存在可商榷之处.笔者以刑法理论为指导,通过对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对象范围、罪过形式以及司法界定的分析探究,以加深对此问题的理解.
因逃逸致人死亡、罪过形式、司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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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37(国家理论)
2014-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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